参加SAP 幸运抽奖的条款与条件
- 所有SAP iPod Nano幸运抽奖的参加者应遵守以下的条款和条件以及对其不时作出的任何的修改、修订、替换和变更等。
- 从2008年4月7日至2008年12月31日,所有中国大陆地区的成年人(18岁以上)均可参加本次iPod Nano抽奖活动。
- 每人只有一次机会要求获得SAP iPod幸运抽奖机会(参与者首次提交在线表单或首次向SAP传真活动回函即视为已使用了其唯一的一次机会)。根据本条规定,同一个人此后重复提交的在线表单或重复传真回函一律视为无效。
- 所有提交的在线表单以及传真回SAP的回函应为SAP所有。活动参与者提供的个人数据将会被保存到数据库内,并且SAP将有权在今后由于促销、营销和宣传的原因使用这些数据。个人资料系由活动参与者在自愿的基础上提供,并且有权通过选项选择的方式选择较少或不接受来自SAP的讯息联络。SAP在使用个人资料时将会遵守SAP的隐私保护政策: http://www.sap.com/china/company/legal/privacy.epx。
- 在任何情况下SAP将不对因任何原因造成在线提交数据丢失、迟到、不完整或发送错误以及传真资料的丢失、迟到、不完整或发送错误负责,也不会对因网络或传真线路问题而在上述期间过后到达的被提交数据负责。
- SAP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中奖者,如果参与人因本人提供的信息有误而导致SAP不能通知到参与人,SAP有权自行决定选出一位新的幸运获奖者,在此情况下,SAP的决定构成最终有效的决定。SAP不会对任何活动参与者以任何方式保证其能够获奖。
- 如果因为任何原因本次营销活动不能如期举行(该等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电脑病毒感染,电脑程序瑕疵,程序被篡改,黑客入侵、欺诈、技术性失误,或任何SAP无法合理控制的影响竞赛的组织、保密性、公平性、诚信或竞赛规则的原因等),SAP有权自行决定取消任何篡改活动程序之活动参与者的参与资格(并进一步采取其认为适当的法律措施)并/或有权自行决定取消、停止、变更或暂停本次活动或其网络部份的活动。
- 若就在线提交的信息或传真的回函信息发生争议,则只有在证明了该电子邮件账户之合法拥有者提交的信息已被指定收件人接收后或该传真之真实发件人填写的信息被指定收件人接受后,才能视为该信息已被提交。合法账户拥有者是指由互联网接入服务商、在线服务提供商或其他为与该提交邮件的邮件地址有关的域名进行邮件地址安排的机构所分配拥有该电子邮件地址的自然人。
- SAP,SAP的代表处,SAP授权代理机构的员工,包括该等员工的直系亲属都没有参与此次活动的资格。
- 幸运抽奖之奖品不可以更换,转让,或换算为现金。
- SAP将在活动期间每月选定所有获赠者并进行通知。获奖者领取奖品应遵守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 任何SAP的代表处、授权代理机构或赞助商,以及任何其董事、高管、员工和受让人将不为任何由本次SAP的 iPod Nano幸运抽奖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索赔、损坏、损失、受伤或不便负责。
- 若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阻碍,阻止或影响(或可能有该等影响)对本次活动条款的执行,SAP在任何时间均有权自行决定推迟、暂停、活动或对其给与一定限制。此类不可抗力事件包括并不限于天灾或自然灾害,暴乱或战争(无论是否有宣战),恐怖活动,瘟疫,健康威胁,隔离需求,任何现行法律的修改和新法律的颁布等。
- 如果本条款和条件之任何部分被认定为不合法,无效或因任何原因而无法执行,则该部分条款应被视为可从本条款和条件中分离并且不会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和可执行性。在此情况下,视为无效或无法执行的部分应予以修改以符合现行法律的规定,并尽可能接近本条款和条件的初始目的。
- SAP有权部份或全部将本条款和条件项下SAP的权利和义务予以转让、转许可或设定质押。
- 每个参加者如参加本次活动即视为同意遵守本活动规则的规定以及SAP的决定(视具体情况而定 ),本规则及SAP的决定为最终的且对与本次活动有关的所有事项均具有约束力。本次活动在所有方面均受中国法律的管辖。但是,每个活动活动参与者和获奖者应自行负责确保其同时也遵守和不违反任何相关法律。本正式规则并未赋予任何第三方任何权利,并且任何第三方也无权执行本正式规则中的任何条款。
- 活动主办方:思爱普(北京)软件系统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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